原標題:江西副縣長“權商”關系網
前“副縣長”劉建軍控制的公司及關聯人員共擁有房產248處,除4處外,其余均在銀行或私人高利貸辦理了抵押手續。
游弋政界商場多年,如此緊張的資金運作,所為何故?一系列的癲狂交易,單個案情逐步清晰,卻似乎仍未見底。
本報記者 唐易 江西南昌報道
副縣長劉建軍被帶走后,老家的三層新宅很快停工,其規劃占地四五百平方米,至今只留下空殼。這位名不見經傳,年近40歲,卻僅任新干縣副縣長一職的官員,自其2013年中突然接受調查,就在江西省政界引起諸多猜想。
2014年1月,調查進行半年后,江西省紀委全會將南昌市高新區管委會原主任雷霆(副廳級)當作“貪權”典型通報批評。
“雷霆,官迷心竅,因看重劉建軍背后的所謂‘關系網’,想攀‘關系’、走捷徑、求升官,違反規定濫用職權,直接干涉下屬公司財務自主權,造成國有企業近2.3億元資金的巨大損失,是一起典型的瀆職失職案。”江西省委主要負責人當時與會說。
21世紀經濟報道獲得的司法文書顯示,表面上因劉建軍和親屬試圖歸還其地產投資欠下的高利貸,通過雷霆協調,令南昌市重要的國企和城商行資金卷入其中,包括南昌高新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贛州銀行南昌分行等。前者是南昌高新區管委會控股的企業。
劉建軍背后的“關系網”,目前仍然是多起案件偵辦機關的重點。江西省官場、辦案機關和向巡視機構提交舉報的十數位人士都向21世紀經濟報道指出,劉建軍多年自稱以與江西省委前主要負責人親屬交厚,由此在商場政界知名。目前已有更高層紀檢部門針對上述“親屬”的調查,與劉建軍涉案事宜交織。
2014年6月,中央紀委宣布原江西省委書記,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此時距劉建軍攜帶90余萬人民幣,試圖從珠海前往澳門未果,已近一年。其間,江西多名(副)省級、(副)廳級官員接受調查。公開材料顯示,對劉建軍的免職一直到2013年9月才在其任職地人大辦理,當時對外仍稱其為“同志”。
劉建軍其人
劉建軍,江西上饒萬年縣人,出生于1975年,畢業于上饒師院漢語言文學專業。一位與劉建軍相熟的萬年縣官員說,劉建軍1.6米出頭,皮膚比較黑,胖胖的,能說會道。以權力引誘權力,以商業固化利益,其所行堪稱“權商”之路。
“人很聰明,讀書時間比較早,當時在班上是年紀較小的,”劉建軍的一位大學同學說,“大學畢業后,他就不怎么和同學玩了,后來聽說去吉安了。”
“劉建軍曾在中央媒體上饒記者站工作過,曾任另一中央媒體江西新聞信息中心鷹潭站負責人”,曾與劉建軍相識的多位上饒媒體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透露。司法文書中劉建軍自述,1995年至2003年其在新華社上饒記者站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新華社江西新聞信息中心鷹潭站主要經營新聞等產品,公司注冊時間是2000年,法定代表人是劉建軍。最新的工商信息顯示,新華社江西新聞信息中心已注銷,但未顯示注銷時間。
2003年,28歲的劉建軍調至吉安市委調研科工作。“從政前,劉建軍一直在做生意,從政后也未斷過。”21世紀經濟報道記調取的信息顯示,劉建軍剛調到吉安市任職,就在下屬新干縣工商局注冊并實際掌控了一家公司——江西方圓實業有限公司,注冊資本480萬元,法定代表人劉小黎。
官方信息顯示,2009年7月15日,吉安市委辦公室印發的《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市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顯示,劉建軍的職位是吉安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2011年7月13日,劉建軍被任命為新干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兩天后的當地人大會議上,劉建軍被任命為新干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一位接近案情的人士透露,劉建軍與雷霆在吉安市就相識。雷霆曾任市委經濟發展戰略研究室主任,劉建軍是在市委調研科工作。雷霆在吉安工作長達9年。
公開簡歷顯示,1968年出生的雷霆,經濟學博士。在入仕途前,曾在央企、金融保險企業任職。2002年9月,任吉安市委經濟發展戰略研究室主任,2003年9月兼任吉安縣委副書記;2004年9月至2011年8月,在國家級黨政干部培訓基地中國井岡山干部學院擔任培訓部主任(副廳級);2011年9月,調任南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此外,劉建軍與卷入系列案件的副廳級官員龔亞立也有往來。龔亞立曾任南昌市紅谷灘區工委書記,也在2014年1月左右接受調查。
一位與劉交往較多的官員說,當年,南昌市高新區、紅谷灘區的建設用地指標比較緊張,劉建軍想從中運作,把縣域土地用地指標轉給兩個區,但由于付款的分歧未談妥。
“運作土地用地指標”,并自己涉入地產開發領域,逐漸成為劉建軍的主業。一位聲明與劉建軍有2000多萬債務關系的債權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商場上的劉建軍,對外常講自己與蘇鐵志、曹正光等人關系良好。這兩人被廣泛視為前任江西省委主要領導親屬。
多位江西省在職和退休官員,偵辦機關人士和與劉建軍等人有接觸的商界人士等十數個消息源,及曹正光有關方面的文件,都顯示存在或利用了上述特殊關系。
隱身地產巨賈
十數年間,劉建軍的商業軌跡涉足賓館、貿易、金融等領域。相關司法文書顯示,2009年,亦商亦官的劉建軍,在井岡山投資經營了一家賓館。
工商資料顯示,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的井岡山市星街賓館有限公司,注冊資本300萬元,股東是祝樂興和劉小黎,法定代表人祝樂興。之后,井岡山市星街賓館有限公司又投資了南昌市詩俊貿易有限公司和江西偉順達商貿有限公司兩家貿易公司。
同年,劉建軍還注冊成立了一家擔保公司——吉安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元,股東是劉小黎、井岡山市星街賓館有限公司、江西鼎豐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相關司法文書中員工證言顯示,除了江西方圓實業有限公司外,劉建軍曾實際控制的公司還有江西省中百投資有限公司、江西中百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十幾家公司。然而,劉本人均不見其中,而是由公司下屬等人代為持股。
從2010年開始,劉建軍將商業投資重點放在房地產領域。他斥巨資在距離南昌火車站廣場不到100米的“黃金地段”購買寫字樓。
2011年5月,南昌市百勤實業有限公司在國恩大廈共購買了三套房產。2011年11月11日,南昌市國土資源局官網公示的《南昌市2011年土地登記結果(西湖區)》顯示,南昌市百勤實業有限公司擁有的國恩大廈的房產多達39套。
此外,2014年7月29日,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2012年10月26日,南昌市百勤實業有限公司還擁有國恩大廈裙樓第四層整層房產3409.38㎡。
劉建軍對辦案機關稱,在2009年至2011年期間,在收購南昌市站前路的國恩大廈時,因缺少資金,在民間借了大量高利貸。
劉建軍判決書出示的證言顯示,有多達20多位高利貸人員的證言,證明劉建軍為收購國恩大廈等房產共借高利貸4億余元人民幣,至公訴時尚有1.9億余元未還。關聯房產匯總、抵押表顯示,劉建軍控制的公司及其關聯人員共擁有房產248處,除4處外,其余均在銀行或私人高利貸辦理了貸款抵押手續,案發后這些房產均被司法機關查封。
十余家公司其實均是一套人馬,辦公地址都是在國恩大廈23樓。一些公司只曾在國恩大廈經營過一家酒店,但只經營了兩個月就沒有經營,大部分公司均無正常經營項目,主要是用來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貸到款后便還購買國恩大廈房產欠下的巨額高利貸。
面對巨額債務,劉建軍除了“拆東墻補西墻”外,還將翻身希望寄托在朝陽洲的一塊25畝的土地開發上。
地塊“合伙人”
2011年8月26日,位于朝陽洲撫生路以東、水廠路以北(原南昌市民建公司、市二民建公司用地)的拍賣地塊JDP1137號地塊出讓,其土地面積17089平方米(合25.633畝)。土地用途為商業金融、居住用地。出讓年期為住宅用地70年、商業金融用地40年。起拍價為560萬元/畝。競買保證金為7200萬元。
當時江西媒體報道稱,參與競拍此地塊的買家有三家,江西百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江西昌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江西煤炭集團公司聯合中行國際有限公司。經過十幾個輪次的叫價后,最終該地塊以850萬元/畝的單價被江西百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收入囊中。
競拍到上述地塊的江西百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時間還不到半年的房地產企業,成立時間2011年3月4日,注冊資本800萬元。辦公住所正是劉建軍控制的南昌市百勤實業有限公司購買的固定資產。
而在三天前,同一片區相近的JDP1134號地塊和JDP1135號地塊,起拍價均為680萬/畝,分別以更高的1095萬/畝和1090萬/畝價格出讓。
劉建軍在另一相關案件中的證言稱,他與曹正光相識多年。2011年4月的一天,曹正光找到他說南昌市建委民用建筑公司的地塊(即上述JDP1137地塊)準備拍賣,可以通過操作以430萬/畝的價格拿下,“曹正光跟當時的省委主要領導關系好,我就相信了他”。
“當時我已成立了江西省百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聽說這個價格可以拿下25畝地,我也就同意參與,但曹正光提出要給4000萬元的運作費。”劉建軍說。
于是,劉建軍開始設法獲得資金。在江西政界和商界,劉建軍與前任省委主要負責人親屬的關系已廣為流布。“劉建軍說自己認識蘇鐵志、曹正光等人,關系很好,在南昌有一塊20多畝的地,可以便宜拿到這塊地”,一位不愿具名的債權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在2011年萬年的一次飯局上,劉建軍向他推薦朝陽洲的項目時說。
上述債權人稱,其轉款2000多萬給劉建軍參與投資,當時劉答應這筆資金占股30%,但一直未兌現。
彼時,龔亞立是南昌市城鄉建設委主任、黨委書記兼南昌市政府副秘書長。在南昌市建委民用建筑公司地塊出讓后,龔亞立被提拔為副廳級干部,擔任南昌市紅谷灘新區黨工委書記;同期,雷霆也從中國井岡山干部學院調入國家級高新區擔任南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調查了解,江西百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法定代表人是劉敏,股東是劉敏和楊淑華,劉敏是劉建軍的姐姐,楊淑華是劉建軍表弟葉益波的妻子。2011年5月,江西百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51%股權轉給了曹正光,楊淑華代劉建軍持股49%。
如此,曹正光既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控制其按約定付4000萬元的運作費,又是曹正光在運作時可以有關領導幫忙的一個理由。
工商資料顯示,2011年8月2日,江西百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給章慶國和徐樂江兩人,章占股51%,徐樂江占股49%。這一操作實際是曹、劉等人向融資方“質押”股權。
劉建軍稱,在競拍前,已將4000萬元的運作費付清給了曹正光,當時參加土地競拍的是曹正光和自己,曹正光舉牌以850萬/畝價格競拍下,但這個價格遠遠高出曹正光之前承認的價格,導致計劃投資款出現很大的資金缺口。
之后,劉建軍與合伙方劉俊(由徐樂江代持股份)以劉俊其他三個公司聯保形式向九江銀行貸款,用于把土地出讓款余額繳清。
九江銀行2012年報顯示,江西百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該行當年度前十大貸款客戶,貸款余額1.4億元人民幣。
在拍下JDP1137號地塊后,江西百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需要繳納約2.18億元的土地出讓金,競買保證金7500萬加上九江銀行1.4億元貸款正好約等于土地出讓金。有關招投標信息顯示,房產項目樓盤名稱是朝陽峰匯,建筑總投資約11911萬元。最新的信息顯示,該樓盤于2014年2月開盤銷售。
21世紀經濟報道獲得的一份曹正光方面權威材料也顯示,曹承認2011年其與劉建軍合作開發朝陽洲一地塊,其幫助勸退其它競標者,找相關領導打點關系,為此獲得4000萬元酬勞。
詐騙案發
2012年6月中旬,案件司法文書顯示,資金緊張的劉建軍通過雷霆幫助,找到時任南昌高新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高新創投)董事長鐘驍,要求高新創投在贛州銀行南昌分行開設賬戶并存款。
之后的約一年間,劉建軍等三人通過加蓋偽造的公章等形式,將高新創投存在贛州銀行的約2.29億元轉出匯入自己控制的公司,大部分資金被用于歸還其投資房地產所欠下的巨額高利貸。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向贛州銀行主要負責人求證,其并未否認案情,但拒絕發表更多評論。
據江西省一城商行人士透露,該案案發后,江西全省銀行系統針對此案涉及的印章造假問題,召開了專門會議提示風險。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采訪獲悉,2013年6月21日,南昌高新創投的法定代表人鐘驍和會計到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經偵大隊報案,稱其公司存在贛州銀行南昌分行的賬戶約2.3億元的資金被劉建軍等人轉走,賬戶上余額僅剩15萬余元。
工商資料顯示,南昌高新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3日,注冊資本金1億元,企業類型為國有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出資認繳7550萬元控股,南昌高新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出資認繳2450萬。
2013年6月21日案發后,劉建軍、葉益波(劉建軍表弟)攜帶94萬現金連夜逃往廣東,在珠海市將所攜帶現金兌換成港幣,準備過境到澳門。同月23日凌晨,劉建軍在珠海拱北區正準備潛逃時被公安人員抓獲。
2013年6月24日,南昌市公安局向江西媒體通報稱,兩天前成功破獲一起針對南昌市高新創投有限公司資金數額巨大的詐騙案,主要涉案人員劉某、葉某、楊某等已全部被警方抓獲。
在劉建軍被抓十余天后,副廳級干部雷霆也隨即落馬。2013年7月4日,江西省紀委通報其正在接受組織調查。2014年經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對雷霆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2014年7月25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多個獨立消息源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除雷霆之外,卷入金融詐騙案風波的官員還有南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財政局局長、原南昌高新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鐘驍,鐘驍已被另案處理。龔亞立也于2014年1月被紀檢部門調查,今年年中龔已被采取強制措施。
此外,曹正光也曾因涉嫌干預招投標,被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立案調查。但因其在接受其他重要線索案件調查,相關調查暫時沒有明晰。
被判無期
2014年4月16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劉建軍案,其“權商”之下的運作手法逐漸清晰。
起訴書顯示,南昌高新創投在贛州銀行開戶后,劉建軍、葉益波等人找人偽造了高新創投的行政章、財務用章和法人章等印簽,同時還偽造了贛州銀行業務章。指使楊小芳分三次冒充高新創投財務人員到贛州銀行購買轉賬支票四本,僅交給高新創投公司一本,留下三本供作案使用。
2012年6月21日至2013年5月30日,劉建軍、葉益波、楊小芳三人通過加蓋偽造的公章等形式,共三十九次使用轉賬支票、五次使用電匯憑證私自將高新創投存在贛州銀行的存款1.6969億元和5950萬元轉出匯入劉建軍控制的江西方圓實業有限公司和南昌旭睿公司。上述資金大部分被劉建軍等人用于歸還其投資房地產所欠巨額高利貸。
其間為隱瞞犯罪事實,楊小芳每個月冒充高新創投財務人員去贛州銀行取得銀企對賬單,由葉益波在對賬單回執上加蓋偽造的高新創投印章,再由楊小芳將此對賬單回執交還給銀行;又由葉益波在空白銀企對賬單上套打假的賬余額和交易明細加蓋偽造的銀行印章,由楊小芳冒充贛州銀行工作人員交給高新創投,以此欺騙高新創投。
“贛州銀行全額賠付了高新創投被挪走的2億多存款”,南昌高新區管委會的一位知情公職人員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
此外,檢方還指控劉建軍涉嫌犯貸款詐騙罪、虛報注冊資本罪等,但法院依新近立法解釋,認為后一罪名不成立。
2014年5月22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劉建軍犯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判決后,劉建軍并未上訴。
此外,2013年12月26日,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王軍偉與劉建軍、井岡山市星街賓館有限公司、南昌市百勤實業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告人劉建軍等未到庭。法院判決劉建軍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原告王軍偉借款本金2000萬元及利息。
“你知道劉建軍還有哪些資產沒被抵押嗎?”2014年11月11日,債權人王軍偉問記者。他說,到目前為止2000多萬欠款尚未償還。
21世紀經濟報道還了解到,中央第六巡回督導組曾轉給江西方面的一起合同詐騙案,亦是指向劉建軍等人,目前該案尚在偵辦調查中。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